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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 城市快報記者許佳擔心信用卡或貸款逾期記錄會跟隨自己一輩子的市民,可以消除顧慮了。昨日記者致電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瞭解到,個人徵信系統的新版信用報告已上線運行,和舊版信用報告比,最大不同在於對逾期記錄“有效期”的規定,此前會一直在個人徵信報告中顯示的逾期記錄,現在的“有效期”爲五年。
新版逾期記錄五年內“有效”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客服人員表示,在舊版個人徵信報告中,逾期記錄無論是幾年前的都會顯示,新版信用報告只展示消費者最近五年內的逾期記錄。這意味着,假設個人徵信報告中有今年1月的逾期記錄,將在個人徵信報告記錄裏保留至2017年1月,以此類推。
這是否意味着當下個人徵信報告中的逾期記錄是從2007年開始的呢?事實上並非如此。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客服人員表示,新版信用報告將逾期信息的起計時點定於2009年10月,“也就是說,現在的個人徵信報告裏,只有2009年10月之後的逾期記錄,2009年10月之前的逾期記錄已經被刪除了。”這意味着,如果個人在2009年10月前有過信用卡或貸款逾期記錄,現在已經不體現在個人徵信報告中了。
公積金養老保險等信息刪除
除修改了逾期記錄的有效期外,新版信用報告還刪除了部分內容。例如,在個人信息中,居住地址、工作單位信息不再顯示;在其他內容中,公積金、養老保險的內容被刪除,個人電信繳費信息也被刪除(有欠費情況的除外)。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客服人員表示,其他內容並無太大變化。
【新聞深讀】
“有效期”是國際慣例
逾期記錄有效期改爲五年並不是“臨時起意”,事實上,在2011年央行發佈的《徵信管理條例(第二次徵求意見稿)》中,就規定徵信機構對採集的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爲五年,自不良行爲或事件終止之日起計算;超過五年的,徵信機構應予刪除。此外,記者瞭解到,逾期記錄有一定有效期、而不是永久顯示在個人徵信報告中,也是國際慣例。
逾期記錄有效期是五年,是否會讓一些市民因“不再永久顯示”而不那麼重視積累良好的信用呢?天津銀行人士表示,並不會如此,“在國內銀行剛發行信用卡的時候,或者是剛有房貸、有些人還不熟悉相關業務的情況下,有一些人的逾期是由於對相關業務不瞭解造成的,非主觀惡意,且後期不少人已經有非常良好的信用記錄,這樣的情況下如果逾期記錄一直伴隨個人徵信,不太公平,也容易讓人心灰意冷:感覺反正已經有多次逾期了,貸款或者信用卡申請已經受到影響,後期再保持好的記錄也起不到關鍵作用,這樣對其積累良好信譽有消極作用。將有效期改爲五年,有利於讓一些此前沒有重視信用記錄的人重視起來,從當下開始,做好良好信用的累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