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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訊(記者單毅)記者昨日查詢獲悉,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審批出臺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已經開始實施,與此相關的《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細則》也同時推出。新規對彩電、冰箱等家電產品的使用“壽命”進行了明確規定。專家提醒,“超齡”服役的舊電器存在諸多安全隱患,雙十一來臨,消費者應謹防商家促銷“大齡”家電。新規明確指出,彩電安全使用年限爲8至10年,電熱水器8年,電冰箱12至16年,電飯煲10年,空調器8至10年,煤氣竈8年,洗衣機8年,電吹風4年,個人電腦6年,微波爐10年,電風扇10年,吸塵器8年。生產廠家要對其生產的家電標明安全使用期限,並規定安全使用期限從消費者購買之日計起。在廠商標明的安全期限內,消費者正常使用家電產品時發生安全事故,所有責任都將由廠商承擔。
不過,記者走訪時發現,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家電產品如冰箱、空調、熱水器等家用電器的生產日期標註並不顯眼,絕大多數家電未標註安全使用年限。不少銷售人員表示,尚未收到“要標明”的通知。天津市電子電器產品維修行業協會副會長白玉華指出,“超齡”服役的舊電器在安全方面存在隱患,容易受潮或發生黴變,內部元件容易發生短路,甚至引起火災。此外,超過安全使用期限的家電產品,會更加耗電。一般高齡家電的耗電量,要超過原耗電量的40%。以冰箱爲例,一臺冰箱在使用10年後,它的耗電量將是最初使用時的2倍。天津市家用電器行業協會祕書長武淦提醒,雙十一來臨,一些商家會將長期庫存的“大齡”家電當作促銷主力,消費者應謹慎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