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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0月31日訊記者黃曉芳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今天公佈《天然氣利用政策》明確了我國天然氣利用順序,把我國天然氣用戶分爲優先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其中,城鎮(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熱水等用氣被列入優先保障類。
被列入優先類的城市燃氣還包括:公共服務設施(機場、政府機關、職工食堂、幼兒園、學校、醫院、賓館、酒店、餐飲業、商場、寫字樓、火車站、福利院、養老院、港口、碼頭客運站、汽車客運站等)用氣;天然氣汽車(尤其是雙燃料及液化天然氣汽車);集中式採暖用戶(指中心城區、新區的中心地帶);燃氣空調。
城市燃氣中的分戶式採暖用戶被列入允許類。被列入限制類和禁止類的主要涉及相關工業項目,其中包括在陝、內蒙古、晉、皖等13個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區建設基荷燃氣發電項目(煤層氣發電項目除外);新建或擴建以天然氣爲原料生產甲醇及甲醇生產下游產品裝置;以天然氣代煤制甲醇項目。
《天然氣利用政策》還規定,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要按照天然氣利用優先順序加強需求側管理,鼓勵優先類、支持允許類天然氣利用項目發展,對限制類項目的核準和審批要從嚴把握,列入禁止類的利用項目不予安排氣量。
在天然氣價格調控方面,《天然氣利用政策》要求完善價格機制:繼續深化天然氣價格改革,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加快理順天然氣價格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係;建立並完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鼓勵天然氣用氣量季節差異較大的地區,研究推行天然氣季節差價和可中斷氣價等差別性氣價政策,引導天然氣合理消費,提高天然氣利用效率;支持天然氣貿易機制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