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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報日前刊登《細節入手反腐維護司法公正》一文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讀者紛紛致電本報,結合反腐問題發表意見看法。爲滿足讀者需求,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姚奎彥再次接受本報記者專訪,就該院出臺“司法公正十項機制”的背景以及成效進行解讀。
抓司法腐敗就是抓公平公正
姚奎彥認爲,司法不公之所以成爲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原因很複雜。不得不承認中國是人情社會、關係社會。老百姓攤上官司,不找個人託付託付,心裏不踏實,所以往往是“案子一進門,兩邊都託人”。官司贏了,當事人不覺得是法理證據上應該贏,而認爲是人找對了。官司輸了,也不考慮事實、法律問題,反而覺得關係不硬,沒找對人。在這一背景下,法院工作中的一些問題都被羣衆歸到關係案、人情案上。比如有的當事人素質低,表達能力差,在法庭上說“車軲轆話”,爲了節省時間,法官便會制止他,但有時不注意方式方法,當事人就瞎猜忌,覺得對方託人了。
法院不是生存在真空中的。在當前的執法環境中,司法隊伍裏確實存在腐敗現象,但這些問題絕對是極個別的。市二中院一年審結案件達1.2萬件,被市高級法院發回改判的只有三四十件。而在這些改判案件裏,有的是上下級法院對法律問題的認識理解有分歧,有的是出現了新證據,有的屬於法官疏忽。真正落到關係案、人情案問題上的極少。可是,司法工作同司法腐敗的關係,與其他工作與腐敗的關係不一樣。有些經濟領域的腐敗行爲,是打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幌子,有一定的欺騙性和隱蔽性。而司法的價值追求是公平公正,司法腐敗與公平公正是相悖離、水火不容的。所以,老百姓對司法腐敗現象是零容忍的態度,一旦出現,社會影響非常嚴重。
鑑於以上原因,法院與社會上其他部門相比,在抓反腐敗問題上應該是措施最有力、態度最堅決的,因爲這就等於在抓公平公正,在抓司法價值。如果說一家法院不能給社會提供公平高效的司法產品,就沒有存在價值,所以必須抓好。
堵塞廉政漏洞顯現三大成效
姚奎彥介紹,市二中院“司法公正十項機制”的創立,有效解決了審判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切斷了各環節利益鏈條的關聯,堵塞了廉政漏洞,推動了審判工作的公正高效協調運轉,在實踐中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一是案件審判質量、效率、效果顯著提高。近幾年,隨着本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法院辦案壓力逐年增大,在這種情況下審判質量、效率、效果卻持續上升,連續四年主要質效指標創歷史最好水平。2011年的數據顯示,在案件效率上,結案率爲93.67%,執結率爲86.14%,與2007年相比分別提高了12.62個百分點和39.12個百分點。實現了案件月均衡結案,日常存案保持在1000件左右的良性運行水平,一年以上未結案件從2007年的627件,下降到目前的30件左右。案件質量上,一審判決案件改判發回重審率爲4.39%,與2007年相比下降13.65個百分點;生效案件改判發回重審率爲0.14%,與2007年相比下降58%,低於全國和全市平均水平。案件效果上,民商事案件調撤率近四年每年保持在30%左右,與2007年相比提高了近11個百分點;實際執結率和執行到位率爲62.83%和80.81%,與2007年相比分別上升30.31和50.12個百分點。涉訴信訪大幅下降,2011年相比2007年信訪案件投訴數下降62.9%。
二是法官和幹警的精神狀態顯著改善。全院法官和幹警服務大局的理念進一步提升,在“調增上”、“調惠上”活動中,主動同50餘個工作組建立完善了溝通聯繫,爲轄區20餘家重點企業解決了有關法律問題和案件糾紛。維護穩定的意識進一步增強,探索出了庭前調解工作模式、“五步調解法”等做法,調解率在同級法院中處於領先水平。提高業務能力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僅2010年和2011年,就有40名同志獲得市級以上機關表彰。審判作風進一步改進,親民、愛民、爲民、護民的良好形象不斷樹立,信訪案件投訴數比2007年下降了62.9%。
三是社會各界認可度、人民羣衆滿意度顯著提升。近幾年,每年收到當事人表揚信、鏡匾、感謝信達上百件(次),高度讚揚廣大幹警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以實際行動取信於民、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的工作實績,有的案件甚至還收到了敗訴方的感謝信。
姚奎彥表示,加強機制建設、有效預防腐敗是一項長期性的研究課題,市二中院將繼續與時俱進地創新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長效機制,切實把公正廉潔司法落到實處。本報記者陳寶琪孫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