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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振實習生王燕妮)以後學生和家長髮現學校違規,可直接向片區的督學反映。昨日,蓮湖區推出新舉措,年底前在轄區中小學門前公示責任區督學姓名和電話,受理教育投訴,接到舉報後要在五個工作日內反饋。
蓮湖區政府昨日向專職、兼職和特邀督學發放了聘任書,其中8位特邀督學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人士擔任,以更好地收集社會意見和建議。
督學的主要任務包括督導檢查學校辦學行爲、課業負擔、周邊環境,收集和反饋羣衆反映的問題等,促進辦學水平提高。蓮湖區教育局局長鬍興前說,不僅是學校違規行爲,發現校園周邊亂擺攤等影響教育教學的現象,督學也可以向政府或教育部門反映。
督學的督導方式更加靈活,既可以定期檢查,也可以採取隨機聽課、個別走訪等方式抽查。“比如進入學校,隨機抽查學生書包,檢查是否存在課業負擔過重。”胡興前說,如果發現問題,可要求學校限期整改。
蓮湖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總督學李建新說,目前正在探索督學和市民的有效溝通機制。已經將全區劃爲6個督學責任區,並細化爲14個片區,責任到人。年底前,將在轄區中小學門前掛上公示牌,公佈責任區督學的姓名、工作電話和職責。“家長向責任區督學反映後,一般5個工作日內就能得到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