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1月2日電(記者餘曉潔)中國工程院日前發佈《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辦法(試行)》,材料弄虛作假、拉票、侵佔他人技術成果者,將被通報;情節較重的,終止當次被評審與選舉資格;情節嚴重的,除終止當次被評審與選舉資格外,還取消下一次被提名或推薦資格。《辦法》明確了對材料存在弄虛作假,侵佔他人科技成果,助選、拉票,干擾增選工作等違紀違規行爲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