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西寧11月2日電(記者李維)今天,青海省檢察院和該省司法廳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青海省檢察院與該省司法廳聯合印發的《青海省“檢調對接”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出臺。《辦法》對檢察機關與司法機關的工作聯絡機制作了進一步明確,並對檢察環節刑事、民事調解的適用範圍及工作程序等作出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