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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11月3日訊(記者劉紅傑)客戶掏運費僱你運電腦,把電腦給運丟了照價賠償是情理中的事情,然而在(郵)快遞業,一個保價的限制,卻讓許多客戶像青島商戶紀麗娜一樣變得無處講理。業內專家認為,快遞業的這種『怪現狀』是目前的法律法規缺位所致。
《郵政法》中『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這一條款,成了快件丟失後,快遞企業賠償損失的擋箭牌。看到本報的報道後,中國快遞諮詢網首席顧問徐勇說,雖然國外快遞公司賠付也多是按照3至5倍的運費賠償,但國外快遞公司的安全措施相對完善,快件遺失概率低。更重要的是,目前國內關於快遞賠償方面的法律法規仍處於缺失狀態,沒有具體規定賠償多少。這導致同樣的案子,在北京朝陽區和海淀區的法院的判決未必一致。
雖然快遞服務的國家標准中對損壞及丟失快件的賠償問題有所改進,不再按照以前的標准只賠幾倍運費,而要根據《合同法》對消費者進行一比一賠償。但可惜這不是國家法律,沒有相應的法律條文及具體的懲罰措施,執行起來有難度。徐勇建議,可以建立快遞公司服務保證金制度,對於服務質量不好的快遞公司,要建立黑名單制度,使其五年、十年甚至永遠不能從事快遞行業。除了起到警告和震懾的作用,也能防范快遞員『跳槽流動作案』。
中國交通運輸協會快運分會副秘書長、中國物流學會常務理事劉建新對此深表贊同。『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對這樣的害群之馬絕不能放任,不然是對行業的打擊,對消費者權益的剝奪,也是政府監管部門的失職。要從嚴治理,上黑名單,吊銷執照,對社會公示,讓大家知道做壞事沒有好下場。』
劉建新還建議,建立快遞員的誠信記錄,與個人身份證系統聯系起來。即使他不做快遞員轉做別的行業,也會因為有污點被拒。『公共誠信系統不健全,不是快遞企業能獨立解決的,這是政府的責任。』
在劉建新看來,要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還要從法律、法規和政策上做文章。在他看來,管理缺乏『硬部門』、監管缺乏『硬指標』、處罰缺乏『硬杠杆』,快遞業健康發展還需諸多法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