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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和商務部規定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11月1日起均正式實施,其中對預付卡實名制都作出嚴格規定。然而,記者走訪一些超市、商場卻發現,落實執行卻並不嚴格。商家執行新規流於形式
根據新規,個人或單位一次性購買1萬元以上不記名卡的,髮卡企業應要求購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購卡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和聯繫方式。單位一次性購買單用途卡金額達5000元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以及單位或個人採用非現場方式購卡的,應通過銀行轉賬,不得使用現金。
然而記者走訪卻發現,登記流於形式、付款方式相對隨意等現象仍然比比皆是。
上海市某商場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購卡超過5000元需要登記身份證資料。但是當記者問“我可以任意寫嗎”,該工作人員稱“這隨便你,我不管的。”工作人員還介紹,付款方式可以選擇刷卡,但是要收千分之九的手續費,而現金則不受此限制。
上海市的一位消費者告訴記者,即使髮卡機構要求登記,消費者也可通過“化整爲零”等方式,分次、分批購買可以規避登記的麻煩。
預付卡管理難題仍存在
事實上,國家部委明文規定購買預付卡實名制已經不是第一次。專家認爲,鑽空子的現象很難杜絕,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購買預付卡的人和最終消費的人可能不是同一人,實名登記只能登記前端,不能管控消費端;二是商家靠預付卡能獲得更多的現金流,髮卡動力較強;三是預付卡也爲一些企業發放獎金、逃漏稅款,甚至“權錢交易”提供了空間,市場巨大。
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建議,其一,應繼續加強髮卡商家的資質監管,商家髮卡要經過主管部門的同意,或去監管部門備案;其二,明確預付卡的監管主體,改變多頭監管的局面;其三,對於出具虛假髮票、挪用公款購卡等行爲,法律上給予嚴厲打擊並公開通報。
不過,專家同時指出,想通過嚴控預付卡來解決企業之間的商業“潛規則”很難。劉春彥說,用預付卡實名制防止腐敗,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手段。關鍵在於合理引導預付式消費,加強預付式消費的安全性。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