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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區義江裡私搭亂蓋的違法建築 劉學成攝
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本市北辰區京津公路順義道金玖家園的部分居民聯名給本報投訴版發來信件反映,該小區存在私搭亂蓋現象,一些一樓業主甚至侵佔十幾平方米的綠地改建成房屋。紅橋區水木天成小區的高先生、河北區匯川家園的楊女士、義江裡的劉先生,以及東麗區海山南裡的張先生也向本報投訴版反映同樣的問題。居民小區私搭亂蓋的頑疾究竟在何處,又如何解決,為此記者走訪了相關部門和業內人士。
雖然私搭亂蓋是違法行為,而且侵犯了其他業主的權益,但在具體清理執行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困難。首先,業主們的法律意識淡薄,對私搭亂建行為存在著“別人蓋我也蓋”的從眾心理,要清理拆除必須同時進行,否則必然引起不滿。其次,物業公司沒有行政強制力,在實踐中,物業公司往往采取協商或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具有一定的滯後性。此外,負責治理城市私搭亂建的城管部門在行政執法權限上還比較模糊,綜合執法部門沒有權利強行進入居民住宅內,因此在調查、取證上存在一定難度。
天津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搭亂蓋。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強制拆除,強制拆除費用由違法責任人承擔,並處5000元至2萬元罰款。同時,本市房管部門於今年7月底下發的《關於加強物業管理小區私搭亂蓋行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在日常管理服務中發現私搭亂蓋行為的,應當及時向違規業主(使用人)發送《違規搭建告知書》,要求其停止搭建行為並恢復原狀。同時,應立即通過電話或走訪等形式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天津德唯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賈芳律師表示,業主在自有物業以外私搭亂建的建築物屬於違法建築。依據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小區的公共區域屬全體業主共有,任何人不得隨意佔用搭建房屋。賈芳律師建議,遏制居民小區的私搭亂建行為,需要強化社區自治管理,推廣業主委員會管理制度,推動業主相互監督違法違章行為。物業公司、居委會、業主委員需同時對小區違法施工行為加強監督管理,發現有違章建築施工行為或接到業主投訴後立即向主管部門匯報。相關的綜合執法、房管等部門還應該建立違章建設治理聯動工作機制,對私搭亂建現象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