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羊城晚報訊記者董柳報道:兩年間,24歲的河南人諶波,誘騙租賃了400多名老鄉的600餘輛轎車,用於抵押套現,以此集資詐騙上億元(本報2011年8月8日、9月3日曾報道)。3日下午,備受關注的“豪傑租車詐騙案”在廣州市中院一審宣判:首犯諶波犯集資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兩罪並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另兩名從犯以同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判決書還對涉案被害人車輛處置問題作了規定。目前,尚有183輛車未被追回。
檢方多項指控未獲認定
此前,檢方共指控諶波犯合同詐騙罪、集資詐騙罪、虛報註冊資本罪及信用卡詐騙罪四罪,周鋼停犯集資詐騙罪、虛報註冊資本罪兩罪,劉義平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但審理後,檢方的多項控罪未獲法院支持。
法院經查,有銀行憑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報告,證實諶波有出資的情況,此外,在周鋼停成爲豪傑公司股東前,豪傑公司的註冊資金已變更爲1000萬元,周鋼停對豪傑公司的1000萬元註冊資金沒有出資義務。因此,僅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印證,不足以認定諶波、周鋼停犯虛報註冊資本罪。
對於諶波犯信用卡詐騙罪的指控,法院認爲,銀行催款記錄表格是相關銀行單方面提供的證據。另外,銀行催收記錄記載的日期在諶波被羈押之後,諶波因客觀原因無法收到催款通知,公訴機關指控諶波犯此罪證據不足,法院不支持。
對於劉義平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指控,法院認爲,劉義平的行爲依附於諶波的集資詐騙行爲,共同造成第三人損失,構成集資詐騙罪的共犯,不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
尚有183輛車未被追回
判決書顯示,此案涉及車輛648輛,截至2012年10月30日,被害車主已經取回324輛,公安機關扣押141輛,目前尚有183輛車未被追回。對於此案被害人的車輛處置問題,法院在判決中也做了規定。
法院判決,凍結被告人諶波在銀行的存款17.1萬元,按比例發還給被害人;被告人諶波、廣州豪傑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名下的車輛予以變現,所得款項按比例發還給被害人;公安機關扣押的涉案車輛發還給被害車主,繼續追繳本案的涉案車輛,發還給被害車主;繼續追繳本案的違法所得,按比例發還給被害人。
董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