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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孫嬌楊
天氣漸涼,市民王女士想要去市場買雙棉拖鞋,可轉來轉去,王女士有些迷糊,商家的牌匾上有的寫着“拖鞋”,有的寫着“託鞋”。“拖鞋”與“託鞋”,究竟哪個字是正確的呢?
4日,記者首先來到黑水路市場一商戶門前,確如王女士所稱,這家專門批發拖鞋的商店門前黃底藍字的牌匾上,“拖鞋”二字很是顯眼。可當記者來到西中華路與建設街交會處附近一個同樣售賣拖鞋的商鋪內卻發現,擺放拖鞋的貨架上端寫着“新到託鞋”。“拖鞋”與“託鞋”,到底哪個“tuō”字才正確呢?
隨後,記者查閱《新華字典》看到,“託”字有用手掌附着或承着東西,如託着下巴;陪襯,鋪墊,如襯托;承着器物的東西,如托盤;寄,暫放,如託身;請別人代辦,如委託;藉故推委或躲閃,如推託;信賴,憑藉,如託名等意思。而“拖”字則有牽引,拉,拽,如拖車;耷拉着,如拖着辮子;延長時間,如拖延等意。因此,經查閱得知,“tuōxié ”的正確寫法應爲“拖鞋”,意思爲後半部沒有幫的鞋子,一般不用繫帶子或其它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