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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強
最近一天,妻子路過小市濱江路上一家郵政的實體店,就順便寄了一封EMS。到北京的,收費22元,其中20元是快遞費,2元是其他費用。“其他費用”具體來說,1元是信封錢,1元是單據錢。
當妻子聽到工作人員給出的關於2元收費的解釋時,腦子一下子有些反應不過來。因爲以往的快遞都是在單位寄出的。在她的印象中,信封和單據都是郵局給的,都是免費的。她親自到郵局來寄,怎麼反而還要收錢了呢?
妻子還是有些不死心,打了EMS的全國服務電話,被明確告知,的確包含這樣的收費。至此她才確信,那位工作人員是沒有騙她的;她也才知道,某些郵局工作的人說他們自己都不用EMS寄快遞不是在說笑了!
聽妻子講完這件事情後,我撥打了另一家大型快遞公司的全國服務電話,被告知他們的信封和單據都是免費的。如果顧客要求用他們的紙箱包裝的話,會收費1—2元。
是啊,一個大大的紙箱,收費1—2元的話,我還是可以接受的。一個薄薄的紙信封,就要收費1元,不是在明顯賺錢麼?更匪夷所思的就是那個寫快遞信息的單據,也要收1元錢。那上面可是有供郵局識別的條碼、編號等。我不用可以麼?我就把收寄信息寫在一張白紙上可以麼?郵局肯定說不行!爲了方便你們工作的開展,卻讓我付費,這是什麼道理?!
這,不僅僅是2元錢的問題。
這反映的是一個企業的態度,這反映的是一個企業的經營理念。
如果所有快遞公司都收這2元錢,倒也不是什麼大的問題了。如果別人不收,你收了,能夠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也行。比如,我的包裝信封就是比別家質量好,我的速度就是比別人快,我就是比別家更令人放心……自然有客戶願意爲之埋單。但是收了錢,卻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那就難免令人心生不快了。
如果倒退二十年,大家寄東西,除了郵局沒有別的地方可選。那麼你說收1元,就是1元。你說收2元,就是2元。但是現在,在市場充分競爭的情況下,快遞公司如雨後春筍般不斷涌現。大家都在比價格、比服務、比速度。而如果仍以壟斷的思維去經營,結果應該可想而知。
所以大家也就理解了,爲什麼郵局的工作人員都說,他們自己都不用EMS寄快遞了!收費貴、服務不到位,爲什麼要選擇它呢?
所以,大家也就理解了,爲什麼前段時間EMS要降價了。降價都不見得有競爭力,再不降價,更是日子難熬。
當然,EMS的問題,不是清遠所獨有。這似乎是一個老生常談又積重難返的話題。希望我們的本地企業引以爲戒。
我們應該把心思放在怎麼超越競爭對手上,我們應該把心思放在怎麼吸引客戶上,我們應把心思多放在怎麼爲客戶提供增值服務上。
千萬不能眼睛只盯着客戶的錢,卻不能提供與之相匹配的產品和服務。有時候可能因爲只是多收了2元錢,損失得更多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