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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邱偉)乘坐航班發現托運行李中物品被盜的事情時有發生,今天上午,一名在首都機場負責行李托盤回收工作的工人在朝陽法院出庭受審,他被控在半個月內於首都機場2號航站樓連續4次竊取旅客托運行李中的平板電腦和相機,物品價值8800餘元。
55歲的被告人劉國斌是河北人,初中文化。開庭後,法官問劉國斌在北京的暫住地址,他支支吾吾答不上來,還回頭望向旁聽席上的妻子。“我歲數大,一慌張想不起來。”劉國斌當庭表示認罪,法庭決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劉國斌捕前是北京金盛奧業工貿有限公司員工,在機場航站樓負責行李托盤回收工作。“就是旅客下飛機後,一般託運的軟包行李都會放到行李托盤裏,行李被取走後,我把空托盤回收回來再次使用。”劉國斌說,他有時看見行李卡住、掉下傳送帶,或者看見行李拉鎖被刮開了,露出了裏面的東西,就把東西拿走。
每次作案,劉國斌都是選擇在臨近下班的時間,隨後他把東西夾在衣服裏胳肢窩底下,然後通過安檢離開機場。“安檢進去時檢查,出去不檢查。”劉國斌說他偷回來的平板電腦自己並不會用。“那你偷它幹嗎?”法官問。“我就是看着挺稀奇的,想玩一下。”劉國斌答道。
檢方指控,今年6月15日5時許,劉國斌在首都機場2號航站樓出發行李後廳內,從分揀臺上將一名旅客行李內的蘋果iPad平板電腦一臺及充電器兩個盜走,經鑑定共計價值人民幣2450元。6月23日5時許,劉國斌又將一名旅客的1部三星牌數碼相機盜走,經鑑定價值人民幣240元。6月24日5時許,劉國斌在出發行李後廳內,將被害人楊某的1部尼康牌數碼相機盜走,經鑑定價值人民幣3500元。6月30日5時許,劉國斌再次將一名旅客的蘋果iPad平板電腦盜走,經鑑定價值人民幣2700元。
劉國斌被查獲歸案後,4件贓物已起獲併發還被害人。檢方今天建議法院對劉國斌在有期徒刑9個月到1年之間量刑,並處罰金。
辯護律師當庭表示,劉國斌一直都很“老實本分”,來京前一直在老家踏踏實實務農,曾在1976年參加過唐山大地震抗震救災,此前也沒有受到過法律處罰。劉國斌來京後,打工每月收入1000餘元,生活很拮据,一時經不住物質的誘惑,希望法院從輕處罰,建議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法庭決定擇日宣判。
案件鏈接
據瞭解,此前還有一名在首都機場負責行李傳輸的工人也在朝陽法院受審,他在分揀行李時盜竊近20起。
據檢方指控,自2011年12月起,工人楊某盜竊旅客行李箱內的財物累計達數十萬元。據楊某交代,他實施盜竊的手段主要分爲兩種:一是在傳送系統報警、行李發生堵塞的情況下,在排堵時將行李從傳送帶上取下,趁機盜竊;二是假借巡視之機,選擇在無監控的地段,將正在傳送中的行李箱取下盜竊。 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