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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姚麗萍)據市高院統計,今年以來,上海法院執行幹警人均結案量爲全國法院平均數的2倍,所有執行質效數據均優於全國平均水平,其中“長期超執行期限未結指數”“執行中止終結指數”全國最優。這是記者今天上午從市高院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中瞭解到的。市高院院長應勇告訴記者,根據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人民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決議》,一年來全市法院提高審判質效,生效裁判自動履行率66.02%,同比上升0.98%;實際執行率88.95%,執限內執結率99.98%,同比分別上升5.36%和0.12%,平均執行天數28.08天,同比下降6.22天。
當事人打贏了官司,有條件執行的,法院要保障及時實現當事人權益。一年來,上海法院——
- “重執行”不但看重“大標的”案件,也關注申請執行人爲困難羣體案件和“小標的”案件。
對涉及農民工工資、勞動報酬、建築工程款、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以及交通肇事、人身損害侵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等案件,專項集中執行共執結10222起,執行到位標的7.53億元。
-對經濟確有困難當事人訴訟費加大緩減免力度,特別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等侵權類的申請執行人,若未兌現勝訴權益,法院免收訴訟費。
213名無法實現權益、生活困難的申請執行人得到司法救助,救助金額同比增長18.3%。
被執行人尋找難、法律文書送達難、可供執行財產線索發現難。如何破解“執行三難”?一年來,全市法院——
-加強與公安、工商、稅務、房地、勞動社保、金融機構的溝通協作,推動信息對接共享,提高效能。
通過公安機關協助查詢10073次,協助查控682人次,執結512件案件,執結標的額達5710萬元。
-不讓“老賴”逍遙法外。
1164人次被執行人被限制出境,同比增加530人次;6049人次被限制高消費,同比增加3822人次;司法拘留424人次,同比增加75人次;18名被執行人被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和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等追究刑事責任,同比增加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