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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喜捨。
弘一法師出家前就凡事認真,一絲不苟,出家後,更是如此。他出家後修的是律宗。律宗是最講究戒律的,所以他一言一行都是以戒律爲準則,不稍差越。他平日開示僧衆,都要他們“以戒爲師”。就是對在俗朋友,也常勸他們要謹言慎行。
他有一位朋友叫胡樸安,早年同爲南社的社友,以後又是《太平洋報》的同事,還曾一起創辦過文美社,一起編輯過《文美雜誌》,是很熟的老朋友了。胡樸安一生從事報業,是學者兼報人。筆記小品,寫得很出色,常得弘一讚賞。弘一在杭州出家後,胡樸安每到杭州,都必去看望他。一次,二人在靈隱寺相見,胡樸安贈給弘一法師一首長詩,其中有兩句說:“弘一精佛理”,“爲我說禪宗”。
弘一法師於是寫了“慈悲喜捨”的橫幅作品答謝,並就詩中那兩句話誠懇地予以否認。他對胡樸安說:“我們學佛,不僅要精佛理,更要重實際言行。言行重在不欺,名如其實。我不是禪宗,也未曾爲仁者說禪宗。仁者詩中說‘爲我說禪宗’,這是誑語。我們勿要視這爲小事,認爲無關緊要。應該懺悔。勿要誑語,免遭墮落。”
胡樸安很是不安。他想自己囿於文人舊習,寫起詩來只顧平仄音韻,而忽視“修辭立其誠”、“勿以辭害義”的古訓,不料就犯了佛教誑語之戒,致使法師不豫。他更加敬重法師持律的精嚴,覺得受到很深的啓示。他在《我與弘一大師》一文中說:“樸安囿於文人之慣,不知犯佛教誑語之戒,於是深敬大師持律之精嚴也。文人學子學佛者,多學禪宗,或學相宗,近世多學密宗,大師獨精嚴戒律,此所以德高而行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