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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來,棗莊市公安局以及市中公安分局多次接到市中區永安、中國人壽等多家保險公司打來的報警電話,稱山亭籍單某和宋某兩人存在騙保行爲。市中公安分局隨即調取了單某和宋某在棗莊市十餘家保險公司辦理的理賠業務,發現,一年左右的時間,二人在多家保險公司辦理30餘起交通事故現場理賠的業務。經過警方調查取證,最終查實,宋某和單某二人確實存在騙保行爲,並於10月28日,將正在進行"車輛理賠"的兩人抓獲,11月5日,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經營不善,汽車租賃公司變成“騙保公司”
據辦案民警介紹,在這起案件破獲之初,由於證據難以落實,案件的偵破也曾陷入僵局,但是發生在9月28日的一起追尾事故卻讓犯罪嫌疑人宋某和單某自投羅網。據介紹,9月28日,薛城區曲柏路段發生一起汽車追尾事故,兩輛車的駕駛人便是單某和宋某,警方在調查,二人自稱互不相識,只是偶然發生追尾事故。但當警方調取車主信息時,卻發現宋某所駕駛的車的車主是單某妻子的戶,因此,二人自稱不認識的謊言便不攻自破了,而且,二人騙保的嫌疑也就越來越大。在收集證據後,10月28日,民警在二人到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時將兩人抓獲。
經訊問,警方得知,2010年下半年以來,宋某和單某兩人合夥開的鴻程汽車租賃公司,由於經營不善,加上車輛維修費用非常大,二人便想到製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公司理賠金的方法。“兩個人有時候單方肇事,故意製造現場追尾事故,或是採用撞樹、電線杆等手段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民警告訴記者,目前已查實,被騙保險公司達十餘個,涉案金額達二十餘萬元。10月5日,兩名犯罪嫌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兩次騙保近6萬元,全部揮霍殆盡
據嫌疑人宋某交代,今年2月份,在薛城工作的林先生從他的汽車租賃公司租了一輛的白色起亞賽拉圖汽車,下午開車路過山亭鐵山村附近時撞樹上了,林先生因此賠了宋某1萬元錢。當時,嫌疑人宋某就想,雖然林先生賠了錢,但是如果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話,保險公司也能賠一份,這樣一來,非但沒有損失,還能賺到更多的錢。
之後,宋某給天安保險公司打電話報假案,稱他開車撞樹後翻車了,要求保險公司查勘理賠,並將車開到4S店定損,“我按照定損價在徵聘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兩張發票,並將發票給了天安保險公司。”宋某說,“後來,我將車開到一家修理廠維修,這次我騙取了保險公司近三萬元的理賠金,錢打到了我哥哥的賬戶上,被我花光了。”
另外,在2011年11月份的一天,宋某又開着白色起亞賽拉圖汽車,到薛城郯薛路附近時,故意把車撞到了樹上,隨後就給永安財產保險公司打電話讓工作人員前來查看現場和理賠。後來,宋某將車拖到4S店定損,並且又按照定損價格在徵聘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兩張發票,交給了永安財產保險公司,之後將車開到小修理廠進行維修。這次,宋某又騙取永安財產保險公司26000多元理賠金,全部打到了其父親的賬戶上了,後又被他取出來揮霍。
保險公司管理存在漏洞
據民警介紹,在這起案件中,假如宋某的車壞了,他就策劃製造假事故的,而單某的車壞了,也由他自己來製造假現場。而如果兩輛車都壞了,如需要製造追尾事故,則兩人便配合製造假現場。久而久之,本是合法的汽車租賃公司也就成了名副其實的"騙保公司"。近年來,企圖利用製造虛假事故現場,以騙取鉅額保險理賠金的汽車租賃公司不在少數,諸如此類行爲的發展趨勢令人堪憂。市中警方在此提醒,此案中行爲屬於詐騙,嚴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各汽車租賃公司切勿以身試法,給自己及他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同時,警方提醒各保險公司,發現類似假的或可疑的現場和線索,要及時地向公安機關報案,防止違法犯罪分子利用保險公司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以免造成巨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