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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四部委共同制定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意見》中要求各地將學校體育和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納入工作考覈指標體系,並對學生體質健康水平連續三年下降的地區和學校,在教育工作評估和評優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
《意見》提出,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餘和節假日應向學生開放,每個學生要學會至少兩項終身受益的體育鍛煉項目。教育部還要求,各地實行學校體育報告公示制度,報告和公示內容包括體育開課率、陽光體育運動情況、體育經費投入、教學條件改善、教師隊伍建設和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等。
此外,教育部還對學校體育工作評估制度的實施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地從2013年起組織開展中小學體育工作評估,各學校按照要求進行自我評估,地市級教育部門對本地學校體育工作評估結果進行復核檢查,省級教育部門要進行抽查和認定,並將經認定的評估結果彙總後報送教育部備案。 (趙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