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陶相銀報道□通訊員孫百華鄧小磊
本報11月7日訊6日,文登市侯家鎮一村民劉某被文登市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10月中旬,劉某在山上架設電網,準備電幾隻兔子吃,不料卻傷了人。
10月17日20時50分許,侯家派出所接到村民於某報警,他在侯家鎮小洛村附近的山上遛狗時,腿被電傷,狗也被電死了。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電傷於某的是一張電網,足有五六百米長。隨即民警將電網拆除,並很快確認架設電網者爲附近村民劉某。
劉某被傳喚至派出所後交代,當晚19時許,他架設電網準備電死幾隻兔子吃。等他吃完飯再回到山上,發現電網不見了。直到民警找上門,他才知道惹了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