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據《山東商報》報道,近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下發《山東省見義勇爲獎勵和保護條例》,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見義勇爲受益人應當對見義勇爲人員及其家庭成員表達謝意、予以慰藉。同時,各級政府及部門應對見義勇爲人員及其家庭、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業、醫療、住房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部門應當會同見義勇爲基金會或者見義勇爲協會,建立、完善對見義勇爲人員的回訪制度和長期跟蹤服務制度,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見義勇爲人員的各項優惠待遇。其中規定,見義勇爲受益人應當對見義勇爲人員及其家庭成員表達謝意、予以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