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日前,由天津市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的《關於進一步調整完善我市社會保險制度的意見》公開發布,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本市有關規定與《意見》不一致的,將以《意見》爲準。《意見》對現有的居民養老和醫保制度進行微調完善,同時增加政府的民生投入,直接惠及全體羣衆。
基礎養老金 標準調整爲200元
根據《意見》,本市將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初始參保年齡,2013年開始由現在的18週歲調整爲16週歲。這意味着,年滿16週歲不滿60週歲,不符合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且具有本市正式戶籍的城鄉非從業居民,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本市同時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及其補貼標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設定爲每人每年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1800元、2100元、2400元、2700元、3000元、3300元,共10個檔次。市財政對應給予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10元、120元的繳費補貼。城鄉居民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參保。
《意見》還明確調整被徵地農民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符合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被徵地農民,按照本市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4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被徵用土地所在徵地區片綜合地價較低,可由其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討論提出,並報所在鄉鎮政府備案後,被徵地農民可按照本市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35%或3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此外,本市將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80元調整爲200元。
基本醫保 個人繳費標準不變
201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貼標準由每人每年400元統一調整爲420元,學生兒童和成年居民個人繳費標準保持不變。
具體來說,學生兒童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470元,其中個人繳費標準仍爲50元,政府補貼標準由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420元。成年居民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470元、700元和1000元分別提高到490元、720元和1020元。其中,個人繳費標準不變,仍分別爲每人每年70元、300元和600元;政府補貼標準由每人每年400元統一調整爲420元。
增加工傷保險補貼
生育保險城鄉統籌
根據《意見》,本市將完善職工工傷保險制度,對進入托管中心的人員,在按現行政策給予養老和醫療保險繳費補貼的基礎上,增加工傷保險補貼,繳費費率按照本市工傷保險二類風險行業基準費率確定。同時,加強對工傷醫療(康復)行爲和費用的監管,將工傷職工和醫療(康復)服務機構的就醫診療行爲納入本市醫療保險網上實時監控系統。
《意見》還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建立城鄉居民生育保險制度。參保人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產前檢查費、生育醫療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納入保障範圍。城鄉居民生育保險費的籌資標準爲每人每年20元,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資金中提取。新報記者金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