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報訊記者桂萍昨日,市民黃女士向本報反映,4日,她帶着寶寶來到新龍基大廈的童年印象照相館百日紀念照片。幾天之後,照相館通知黃女士去看照片,由於趕着去上班,黃女士沒有看照片的電子版本,拷貝了一份後就付清了全款300元。
幾天後,黃女士查看電子照片,卻發現照片令人不滿意。原因是,照片中,寶寶抱着的熊沒有一個完整的圖像,只露出了三分之一或更少的部分,很不美觀。此外,黃女士認爲照片的像素很低。於是,黃女士要求照相館退還相片沖洗、製作相冊的費用,但遭到了拒絕。
就此事,照相館一名員工表示,照片中的熊只是一個道具,並不是爲了照片的美觀而使用的。至於黃女士提到的像素不高一事,是後期爲了傳送方便故而將像素降低了。最後,在記者的協調下,照相館再次將電子稿拷貝了一份給黃女士,並退款100元。對此,黃女士表示願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