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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1月9日訊記者辛紅國資委近日下發關於2012年度中央企業財務決算管理及報表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規範職工薪酬覈算,按財政部規定將所發放的職工工資性收入及符合規定的福利費用全額納入工資總額覈算,嚴禁在工資總額之外列支任何工資性支出或通過其他渠道變相發放工資福利。
國資委表示,當前多數中央企業都面臨着經營成本快速上升、融資成本顯著增加、存貨及應收賬款佔用規模偏大、低效及無效資產增多等壓力。中央企業要認真做好各類成本費用項目的梳理和分析,修改完善開支定額,清理不合理、超標準的開支項目,進一步完善成本費用控制措施。對於資金存在缺口、資金成本過高、債務結構不合理、債務規模過快增長等問題,要積極研究制定應對措施。
國資委還要求,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可靠。中央企業要充分估計當前經營壓力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監督各級子企業嚴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及國資委財務決算管理相關規定,規範會計覈算,確保信息質量。要嚴格收入成本確認標準,加強收入成本結構和增減變動分析,嚴禁通過虛構合同的不實業務或循環交易虛做收入,不得跨期確認收入和結轉成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