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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96706熱線消息(記者廖雯穎通訊員王萍)父親與他人打架,兒子沒有上前勸架,反將聞訊趕到試圖制止的民警頭部打傷。濟南年輕男子廖某近日以妨害公務罪被市中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2012年5月28日傍晚,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接到報警,機牀一廠西路某小區門口有四人打架。接到指令後,謝某等民警連忙趕往現場。在此期間,其中一名打架者的兒子廖某也趕到現場。廖某沒有上前勸架,反而對民警動起了手。在謝某表明自己民警身份的情況下,廖某用甩棍擊打謝某頭部,導致謝某頭頂形成一個0.6釐米的裂創。經法醫鑑定,謝某頭部構成輕微傷。
公安人員將廖某在現場抓獲。案發後,廖某親戚賠償謝某各項經濟損失3萬元,謝某對廖某的行爲表示了諒解。
2012年8月20日,案件在市中區法院提起公訴。法官經審理查明,廖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爲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