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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患成而治何若治未病”。面對當今利益格局的多元化產生的一些社會矛盾,主動正視、妥善處理社會矛盾,解決民生難題,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治本之策。今年,河南省偃師市人民法院把強化源頭治理、維護羣衆權益作爲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首要任務,通過設立涉訴信訪案件風險評估預警委員會,制定並實施信訪預警暫行辦法,提高法院幹警的敏銳性、警示性、責任性、自覺性和主動性,共發出紅色預警21個,黃色預警21個,藍色預警5個,按時或提前做好了信訪預防與穩控工作,出現了“信訪少、上訪少、上訴少”的“三少一高”現象,有力促進了地方社會穩定健康發展。
爲此,筆者就法院爲什麼要構建涉訴信訪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和怎樣構建作了一些思考和探索。
實行涉訴信訪案件風險評估預警機制是新形勢下的必然要求1.信訪風險評估預警機制是新時期審判工作貫徹羣衆路線的現實需要。信訪風險評估制度要求法官在辦案過程中不僅要嚴格依法辦案,而且需要以時時處處化解矛盾糾紛爲己任,把羣衆工作貫穿於化解糾紛的全過程,是法院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
2.信訪風險評估預警機制是息訴息訪關口前移的源頭治理渠道。信訪風險評估實行先期研判、先期防範、先期化解,根據案件發生信訪風險等級,找準工作切入點,制訂息訴工作預案,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變“事後防火”爲“事前滅火”,實現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訴信訪。
3.信訪風險評估預警機制是踐行能動司法的重要體現。對具有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容易激化社會矛盾特點的徵地拆遷、勞動爭議等信訪案件,從輕到重確定風險評估等級,並報送地方黨委、政府作爲決策參考,與有關部門攜手妥善處理矛盾糾紛,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和諧穩定。
構建涉訴信訪案件風險評估預警機制的建議
1.明確信訪預警評估主體責任。成立由院長、業務部門分管院領導、審判委員會委員、司法監督員組成的案件信訪風險評估預警委員會,辦公室設在院信訪辦,按照“誰分管、誰主辦、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確定工作目標。在立案環節,預測評估案件受理後的潛在風險,提前介入,釋法明理,爭取妥善處理;在審理環節,預測案件裁判後各方當事人的反映,依據“調判結合”的原則,緩解當事人之間的對立情緒;在執行環節,預測案件執行過程中可能引發的後果,做出切實可行的執行方案,避免個人極端行爲、羣體性事件的發生。
2.明確信訪預警內容。對可能發生信訪的案件進行準確預報和預測,對已經產生信訪可能產生嚴重後果、不良影響的案件或者已經產生信訪且經上級單位或領導交辦的案件進行預測、評估,並及時提出警示、適時進行督辦,實現對信訪案件的全程預防警示。
3.劃分信訪警示等級。根據案件存在的信訪風險程度,該院將信訪預警從小到大依次分爲藍色預警、黃色預警、紅色預警三個等級,藍色預警需7日內向信訪辦報送辦理情況或結果,黃色預警需3日內向信訪辦報送辦理情況或結果,紅色預警需24小時內向信訪辦報送辦理情況或結果。
4.嚴格信訪預警程序。對被反映或雖未反映,但已切實存在信訪隱患的部門,由該院信訪辦提出需要實施信訪預警的案件名單,呈報主管領導審批後,發送涉案庭室,並下達《信訪預警警示通知書》,要求相關部門對信訪人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落實。
5.強化信訪預警責任。對無視預警警示,逾期辦理,或不予辦理,或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的部門或幹警,由信訪辦報經院主要領導批示後,轉紀檢監察室或督查室進行調查處理,並將案件辦理情況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覈,作爲幹警工作獎懲、職位晉升的依據。
6.構建信訪聯動機制。注重加強各業務部門案件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的及時聯繫、協調和彙總,同時要緊緊依靠黨委的領導,實行相關部門聯動,共同制定應對措施,形成有效的風險預警防控及化解的工作大格局。
(作者單位:河南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河南偃師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