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百度百科中,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被這樣定義——它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統下,不被視爲政府部門的協會、社團、基金會、慈善信託、非營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營利爲目的的非政府組織。
說簡單點,非政府性、非營利性、自願組織,這12個字就已經概況了NGO的全部特點。在我國,NGO也被稱爲社會組織或民間組織,它被習慣性地劃分爲兩類,一類是自上而下的NGO,具有較長的歷史和“半官方”特色,比如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等組織,通常被稱爲“官辦社會組織”或“官辦NGO”;另一類則是自下而上的NGO,多由民間人士自發成立,被稱爲“民辦社會組織”或“民辦NGO”。
據有關統計顯示,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門依法登記的各類社會民間NGO的數量,已由之前的31萬個增加到44萬個,其中,基金會數量從975個增加到2200個。就在去年,我國非公募基金會數量首次超過公募基金會,這意味着,公益慈善事業不再主要是政府行爲,已經轉變成社會行爲。因此有評論說,慈善的本質屬性終究是民間的。
北京,因爲擁有着先進的醫療資源和穩定的專家團隊,每年都吸引了大批病患和家屬不遠千里進京求醫。助醫,也因此成爲很多民間NGO的一大救助重點。無論是由一羣愛心媽媽組成的“天使媽媽”志願團隊,還是如今掛靠在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下的西部兒童救助基金,它們都是本報長期關注的、助醫領域的兩大民間NGO。她們每年幫助、救治的兒童數以千計。
可即便是長期被關注,這樣的公益樣本之下,仍有很多我們並不瞭解的背後故事。在剖析她們“前世今生”的同時,我們更需要做的事就是,知道她們,瞭解她們,關注她們。類似的民間公益組織還有很多,她們接下來的發展和壯大,需要政府、企業乃至整個社會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