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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1月11日訊(記者王超通訊員薛園園)小夫妻結婚才兩年,一年鬧一次離婚,。近日,經廣饒法院承辦法官依法調解,二人自願達成離婚協議。
張某和李某系大學校友,通過大學老鄉會相識並相戀,畢業後二人均回廣饒工作,並於2010年10月登記結婚。有情人終成眷屬,本應好好過日子,但婚後時間不長二人便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2011年9月,兩人開始分居,李某以感情不和爲由到法院起訴離婚,張某表示不願意離婚。法院考慮到二人感情尚未破裂,依法判決不準離婚。
2012年9月,李某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並表示自從上次離婚訴訟後兩人一直分居,感情確已破裂。最終,原、被告二人在法官的調解下達成離婚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