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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楊毅記者何會文)高速公路超速行車臨近匝道口也不減速致走錯方向,車輛選擇倒車返回安全隱患人人皆知,但仍有駕駛人不知高速公路倒車屬交通違法。據瞭解,此交通違法一旦被交警查獲將受到一次記12分的處罰。
讀者張先生致電本報反映說,昨天15時,他駕車沿京津塘高速公路由塘沽向市區行至金鐘河大街和空港經濟區匝道口時,前方200米處號牌爲津DD19××的威樂車駛過該岔口突然停車,然後快速倒車,張先生見狀不得不趕緊減速並向左轉方向盤,擦着威樂車而過,而威樂車倒車至岔道口駛離。據觀察,京津塘高速公路金鐘河大街和空港經濟區分岔匝道口上方有座高架橋,如臨近匝道口不及時減速,駕駛人視線易因橋體遮擋來不及觀察到橋樑前方標示牌,但若在匝道口前百米處降速就可看到指示牌。
據現場隨機向20名駕駛人調查,其中15人有過因車速快走錯路而倒車的經歷,有8人並不認爲這屬交通違法。交管部門介紹說,高速公路匝道口倒車交通違法屢禁難絕,這一嚴重交通違法干擾了其他車輛正常通行並存在隱患,此交通違法一旦被交警查獲將受到一次記12分的處罰。交管部門還提示說,沿高速公路行車應注意分流、合流誘導標誌,臨近匝道口時應減速至每小時60公里至70公里,以確保看清匝道口處行車標示牌,一旦走錯路要到前方收費站繞行,切忌在高速公路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