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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呂華實習生尹夢丹)今冬供暖已經開始,市物價局昨日進一步明確集中供暖價格,按面積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於5.8元,低保戶享受優惠熱價須持相關證明材料在小區申請,然後集中辦理。
我市城區集中供熱價格自去年11月15日進行了調整,市物價局近日對低保戶熱價優惠、兩部制熱價計價方式、超高建築物熱費收取標準等方面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和細化。
集中供暖按面積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於5.8元,非居民用熱每月每平方米不高於7.5元。按熱量居民用熱每吉焦44元,每千瓦時0.16元;分戶計量居民用戶,實行基本熱價與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計價方式,基本熱價佔總熱價的30%,計量熱價佔總熱價的70%。非居民用熱每吉焦59元,每千瓦時0.21元。
凡屬我市城區集中供熱居民用熱戶中的城市低保戶,優惠熱價爲22元/吉焦或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4元。低保戶需攜帶《西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戶口本及所在區民政局出具正在享受低保優惠證明,向所在小區供熱單位(包括物業公司、單位後勤管理機構等)提出申請,經小區供熱單位覈實,並由其負責統一向相關供熱企業辦理熱價優惠手續。在同一區域內有多套住房的城市低保戶,只能按一套房屋面積享受低保熱價優惠政策。
對層高在3米以上按建築面積收取熱費的建築物,具體計算公式爲:實際熱費=供熱價格×建築面積×(實際層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