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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長江商報》曝光應城市一干部“15歲參加工作”,該市隨後組織專班進行了調查覈實。經查,擬提拔對象趙波實際參加工作年齡爲18歲,符合相關規定。由於相關同志工作疏忽,導致公示信息中趙波的出生年月出現筆誤。
應城市委組織部通報稱,經覈查,擬提拔對象趙波,男,實際出生年月爲1972年1月。該同志1990年12月應徵入伍,1994年12月退伍安置到應城市楊嶺鎮財政所工作,先後擔任楊嶺鎮財政所專管員、市經濟開發區財政所專管員、市財政局會計覈算中心副主任、田店鎮財政所所長,2007年7月擔任市政府採購中心主任,現擬提拔擔任副科級幹部。
趙波同志政治思想素質過硬,經歷多個基層崗位鍛鍊,業務能力較強,工作認真負責,吃苦耐勞,作風紮實,在民主推薦和組織考察中,羣衆反映較好。
在幹部任前公示中,由於相關同志工作疏忽,審查把關不嚴,導致公示中趙波同志的出生年月出現筆誤。對此,應城已及時進行了更正處理,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特向廣大幹部羣衆表示真誠的道歉。今後將認真吸取此次教訓,不斷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水平,並歡迎社會輿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