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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一色年輕的美女,輕聲細語,笑容可掬,文明有禮,耐心細緻,如果遇上這樣的城管隊伍,面對她們的柔情執法您還好意思不理不睬,惡言相向嗎?15日,不少市民和經營戶都笑着說,“那哪會啊?配合都來不及呢!”是的,從15日開始,蕪湖鏡湖區市容局一支新成立的“女子柔情執法隊”正式上路執法了。(11月16日《大江晚報》)
有人說,解讀中國城市的嬗變,不能不研習中國的“城管進化史”。這些年,爲減少城管與攤販之間的矛盾,各色化解大法創意無極限,譬如“美女城管”、“碩士城管”、“洋城管”、“鐵桶陣執法”、“眼神執法”、“舉牌賣萌執法”等。往往是舊瓶沒去,新酒又來。寒來暑往,許多地方創舉基本上只是喧囂一時,除了初衷可嘉、其情可鑑,其實很難對城管執法現狀有多大改觀。
“女子柔情執法隊”,對於改進執法者與被執法對象之間的關係,自然是個有益的增量。但其“柔情”的價值,恐怕也未必真如傳說的那麼樂觀。面對記者關於柔情執法的提問,當地市民和商戶相當配合地笑臉作答,看起來琴瑟和諧,但問題是:如果制度有潔癖,容不得西瓜紅薯走街串巷,那麼,這個時候,還會是“好不好意思”的問題嗎?
生存權益之上,纔有秩序倫理。說得再直白一點,沒有實質對壘的情況下,“柔情”纔會是一個影響執法效率的變量。只要執法的腳不要隨意踐踏在勞動謀生的訴求之上,只要在合理的情理法理範疇之內容得下他們的人生冷暖,就算“城管兇猛”,有什麼好抱怨的呢?權力自然要親民,但執法卻是客觀理性的過程,太“溫柔”,反倒影響其公平正義的維度。如果城市治理的潔癖未及轉身,小攤小販仍是有待城管去“衝鋒陷陣”的對象———就算你柔情似水,能逆轉“被驅逐”、“被取締”的命運嗎?
說起來都是些老理,而很多“老理”顯然不是城管能紓解的癥結。城管怎麼執法,是個形式問題;而城管執怎樣的“法”,纔是核心的內容問題。執法的“柔情”固然值得期待,但如果遭遇“鐵漢”般的制度咋辦?其實城管也很難,眼下的路徑選擇,已然走入兩個極端:一是過於“柔化”,以溫情等方式遮蔽內裏的歷史癥結;二是過於“硬化”,嘗試以成立“城管武裝部”等方式強化權力威嚴———然而這就如醫患之間的矛盾一樣,微笑或者頭盔都無法解決制度頑疾。形式上的揚湯止沸,終於不是根本之計。
也許,一個城市有怎樣的城管,一個城市的城管在執法中有怎樣的辛酸與不堪,某種意義上說,纔是最可靠的“宜居”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