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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8歲生日本應是一個人的“成人禮”,然而,寶坻區男青年高某卻在自己18歲生日當天釀造了一出慘劇:他在沒有駕駛證的情況下酒駕上路,致使78歲的老漢張某慘死於車輪之下。事發後,怕擔責任的高某逃之夭夭。
交警寶坻支隊迅速出擊,很快通過遺落在現場的保險槓碎片抓獲了肇逃者。目前,高某已被公安寶坻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案件閃回
紅色桑塔納撞人後逃跑了
11月11日是“光棍節”,當天下午3時30分,有人打電話報警稱,寶坻區牛道口鎮溝頭村發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位騎自行車的老人被撞倒在地不省人事,肇事車卻不知去向。辦案交警火速趕赴現場,並第一時間撥打120救人。然而,當救護人員趕到現場時,被撞老人已經停止了呼吸。
“我們對事故現場展開了地毯式搜查,發現了肇逃車遺留的保險槓碎片。”交警寶坻支隊支隊長李維民告訴記者,經與受害者所騎的自行車漆痕比對,鎖定肇事車爲紅色小客車。隨後,辦案交警開始對事故現場周邊的紅色小客車展開全面排查,下午5時,辦案交警在溝頭村村民高某家中發現了號牌爲“津AD8676”的紅色桑塔納車,該車的顏色、車型、保險槓等與肇逃車的信息均吻合。
肇事者說
出事前剛吃完18歲生日宴
面對確鑿的證據,高某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無證酒駕肇逃的事實。
高某稱,事發當天,正好是他18週歲生日,於是邀請了一幫朋友來家裏吃飯喝酒。吃完飯,他發現沒有煙了,就拿起家裏的車鑰匙駕車出了門。實際上,因爲歲數不夠,高某尚沒有考取駕駛證。
“可能,當時是酒勁發作了,一起步就錯將剎車當成了油門。”儘管如此,高某卻並沒有警醒,他開着車沿村子由北向南駛出不足300米,就碰到了前方騎自行車順行的同村老人張某,慘劇就在一瞬間發生了,“出了這麼大的事,太害怕了,就跑了。”
目前,公安寶坻分局已依法將高某刑事拘留,此案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律師說法
車輛所有人也應承擔責任
衛津律師事務所周律師表示,事發時,如高某法定年齡已滿18週歲,依法應承擔此次事故的責任。但在此之前,高某因年齡限制,是無法參加駕駛資格考試,取得駕駛資質的,在此情況下,高某的父母或者其他車輛所有人將車輛給予高某駕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即便車輛所有人沒有允許不具備資質的高某駕車,但對車輛管理有重大疏忽的話,車輛所有人也應擔責。(記者張清通訊員楊毅張秀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