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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瑩通訊員孫莉)在房屋租賃市場中,中介先承租後出租的現象越來越多。張先生就承租了這樣一套房子,結果由於中介違約,房主強行收房。吃了掛落兒的張先生將房屋中介公司起訴至石景山法院,索賠1萬元。
張先生起訴稱,被告房屋中介公司的員工趙某以個人名義與房主簽訂租賃合同,租了一套房子,中介拿來轉租給張先生。張先生也一直如約交付房租。可是,房主得知中介以個人名義租房並轉租、在房屋內打隔斷的情況,並連續三個月沒有拿到房租後,強行將房子收走。張先生被迫從租房內搬出。
張先生認爲,合同期內,他並未違反合同規定且合同期未滿,中介應退還其剩餘房租、租房押金、衛生費等。按照合同約定,中介公司若提前收回房屋,應提前通知租客並調房,否則支付違約金。張先生要求中介公司賠償1萬元。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