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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實施61年的鐵路強制保險,於明年1月1日將被取消,意味著所有乘坐火車的乘客不再被強制購買票價2%的『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
16日,中國政府網公布國務院第628號令,要求明年元旦起廢除《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這一規定被學界和乘客質疑多年而一直實施,『7·23』動車追尾事故後,多位學者上書國務院法制辦,建議廢止《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由原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制定於1951年。1992年,《條例》進行了修訂,規定所有鐵路旅客不論坐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有保額2萬元的保險,保險費包含在火車票價內,金額為基本票價的2%。
為啥賣票時從未告知包含保險費?
『火車票裡還包含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以前還真是不知道這個事兒。』當聽說已實施了61年的鐵路強制保險將從明年1月1日起取消,濟南市民王先生有些吃驚,盡管他經常乘火車出差,但從來沒有被告知過自己在購買火車票時,也『被購買』了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
在記者采訪中,不少經常乘火車出門的市民都表示,對於鐵路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並不了解,在購票時也沒有被提醒。市民王女士的父親曾在火車上出現過小意外,造成了頸椎摔傷,當時曾有親友提醒他們是否可向鐵路部門申請保險賠償,但後來由於家人都忙著照顧病人,事情也就不了了之。王女士告訴記者,在日常乘火車時,無論是在代售點還是在車站窗口,她從來沒有遇到過工作人員告知強制險的事情,她對自己購買的火車票裡含有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完全不知情。
記者登錄中國鐵路客戶服務中心官方網站,在鐵路常識中也沒有查詢到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的相關信息。僅有『發生旅客傷害、行李包裹事故時,應當在什麼期限內提出賠償?』以及『旅客對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傷害事故時,向誰提出賠償?』等問題,解答相對都比較簡單。隨後,記者又在該官網進行網上購票,但從查詢、預訂到確認訂票信息,頁面上都沒有出現有關鐵路強制險的提示或告知信息。
沒了強制險,票價是否也應降低?
不少旅客表示,最關心的事情就是以後購票的火車票票價是否也會隨之降低呢?
按照1992年修訂後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所有鐵路旅客不論坐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有保額2萬元的保險,保險費包含在火車票價內,金額為基本票價的2%。這意味著,旅客在購買價格為100元的火車票時,其中包含了2元的強制保險費。『隨著高鐵列車的開行,不少線路的運行速度大大提高,但票價也比以往增加不少,這意味著需要繳納的強制保險費其實也在提高。』市民黃先生說。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因為出差需要,他曾乘高鐵列車從上海趕往北京,單張一等座票價為935元,其中包含了2%也就是18.7元的強制保險費;如果購買票價為1750元的商務座的話,其中則包含了35元的強制保險費。
不少旅客在接受采訪時表示,2013年1月1日起,取消了鐵路強制保險費,這意味著這部分錢就不應該收取了,那鐵路票價也應該降低這部分費用。
記者從鐵路部門獲悉,目前,他們還沒有接收到任何相關的通知,2013年1月1日後火車票價是否將降價也不好說,『具體如何執行政策要等鐵道部的通知』。
強制險取消了,乘火車咋享保險?
鐵路強制保險被取消後,旅客乘火車將要如何購買保險呢?『鐵路部門應該會借鑒目前航空、公路客運的旅客商業保險模式,但最終將如何執行現在還不好說。』一鐵路內部人士說。
記者了解到,目前,航空和公路客運的保險多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航空公司或客運公司購買的飛機、汽車相關保險,另外一部分則是旅客自願購買的商業保險。旅客在購買機票或汽車票時,一般都會被告知是否要購買保險,旅客可以根據醫院進行自由選擇。以航空為例,機票中的保險是由保險公司賠付給航空公司,再由航空公司賠付給旅客。商業航意險則由旅客直接持保單到保險公司索賠。
一位交通人士告訴記者,鐵路強制保險被取消後,如果按照航空和公路的旅客保險模式,預計也將會出現額外的商業保險,旅客在車站、代售點或通過網購等形式買票時,會有提示信息告知旅客是否要額外購買保險,旅客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
市民在購買公路客運汽車票時,常會被售票人員詢問是否購買保險,旅客可自由選擇。濟南長途汽車總站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車站實行的40元以下車票配備的是2元的保險,最高賠償金為9萬元;40~100元票價的車票匹配的是3元的保險,最高賠償金為11萬元;100元以上的車票匹配的是4元錢的保險,最高賠償金為13萬元;另外還有5元的保險,最高賠償金為15萬元。旅客可根據需要和車票價格選擇險種。
據《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