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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北京11月20日消息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教育部公佈《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個別學校與中介聯手榨取學生利益、將學生當成廉價勞動力“打短工”等亂象,有望得到解決。
《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對學生頂崗實習,定義爲“職業學校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和教學計劃安排,組織在校學生到企(事)業等用人單位的實際工作崗位進行的實習。”還規定,職業學校原則上應選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經營、管理規範,安全防護條件完備,提供崗位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的企(事)業單位組織學生頂崗實習。
規定對各類中等和高等職業學校的頂崗實習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規定強調,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爲學生提供必要的頂崗實習條件和安全健康的頂崗實習勞動環境。特別指出,學校不得安排中職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健康隱患的頂崗實習勞動,不得安排中職學生從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頂崗實習勞動;
徵求意見稿中明確,不得安排中職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等營業性娛樂場所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和接收16週歲以下學生頂崗實習;《規定》還明確,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頂崗實習工作。學生頂崗實習應當執行國家在勞動時間方面的相關規定。我們注意到,徵求意見稿一出,這些禁止性規定被媒體廣泛引用,有評論認爲,個別學校與中介聯手榨取學生利益、將學生當成廉價勞動力“打短工”等亂象,有望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