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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報酬問題,對於頂崗實習的學生,要按照工作量或工作時間支付合理的實習報酬,不得低於當地勞動力最低收入標準。對學生實習沒有報酬的特殊專業,學校要報請地方教育、財政部門,給予必要的補助。學生到實習單位頂崗實習前,學校、實習單位、學生應簽訂三方頂崗實習協議,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
規定要求學校應當對學生頂崗實習的單位、崗位進行實地考察。考察內容應包括:學生實習崗位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健康、安全防護等方面。還要求,學生到實習單位頂崗實習前,學校、實習單位、學生應簽訂三方頂崗實習協議,明確各自責任、權利和義務。學生應及時將協議內容告知家長。對於未滿18週歲的學生,還應提供監護人知情同意書。
規定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爲11月15日至11月29日,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通過電子郵件、教育部門戶網站網上留言和信函提出意見建議。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