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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1月20日訊(記者張衛建通訊員趙璐王霞)購車時聽了導購的勸說多加4000元安裝了原裝導航儀,可後來發現並非原裝。消協調解認爲,當初的導購雖然辭職,但商家仍難推責任。
2010年7月,經朋友介紹,王先生在博興縣城一家汽車銷售公司訂購了一臺汽車,聽導購員的勸說後多加4000多元安裝了原裝導航儀。今年10月份,王先生一家出門旅遊,發現導航儀老是出現問題,經4S店人員檢查發現並非原裝導航儀。王先生隨即與經銷商理論,經銷商卻表示當時銷售車輛的導購員已經辭職,自己對此事毫不知情,不予處理。
消協工作人員認爲,雖然導購員已經辭職,但是經銷商也必須爲她的誤導消費者的行爲負責。經消協的調解,經銷商承諾免費爲王先生維修導航儀,並延長三包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