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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在和前妻離婚後,在前妻名下一套房屋已轉讓他人的情況下,持僞造的房本、身份證和戶口簿等證件,先後兩次騙取被害人購房定金計65000元。因自己的詐騙行爲,男子付出了鋃鐺入獄的代價。
2011年3月12日和3月14日,被告人劉某在其前妻王某名下位於河北區怒江裏的一套房屋已轉讓給他人的情況下,於被害人李某經營的“房屋中介”內,持僞造的房本、身份證和戶口簿等證件,謊稱欲將該處房屋轉讓,先後兩次騙取李某購房定金共計人民幣65000元。經被害人報警,劉某於2011年3月18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調查得知,劉某將騙得錢財中的人民幣60000元用於歸還欠款,其餘贓款全部揮霍。
法庭另經審理查明,2011年2月,劉某在互聯網上發佈信息,謊稱能爲他人辦理病退、特崗提前退休手續。經電話聯繫,劉某得到了被害人褚某的信任,並商定於南開區白堤路一餐廳面談。其間,劉某騙得被害人褚某人民幣13000元,後揮霍。
河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劉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民財物,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0元。(記者王學軍通訊員鄭東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