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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各類培訓班林立,收費問題備受關注。省物價局日前發出通知,進一步加強培訓收費管理,自12月1日起,給各類非學歷教育培訓收費上了一道“緊箍咒”。
三類培訓收費有指導價
具有相應培訓資質、資格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非企業組織,根據市場需要舉辦的培訓,其培訓收費按經營性服務收費管理。其中舉辦培訓市場沒有放開、競爭不充分的職業資格類培訓;具有相應資質、資格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根據規定,實施政府購買或政府補助的培訓;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收費的,實行政府指導價。
學一半退學可退一半錢
培訓費可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省物價部門公佈了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性服務培訓的省定最高限額標準,收費限額標準按照培訓內容的課程分類覈定:普通理論課程培訓費,每人每天不超過24元(每天不少於6課時,每課時45分鐘。下同),不能按天收費的,按課時收費,每人每課時不超過4元。實習實驗、上機操作、演示教練等實用技能培訓費,每人每天36元,不能按天收費的,按課時收費,每人每課時不超過6元。專家教授授課培訓費,每人每天不超過48元,不能按天收費的,按課時收費,每人每課時不超過8元。
培訓時使用的教材費也不是隨便“喊價”的。省物價局明確要求,使用出版社出版教材的,教材費由培訓單位按實付價格收取,但不得高於出版社定價;確實需要自行編印教材的,教材費按實際印製成本收取。
如果您報的培訓班課時“瘦身”了,可以找主辦方要回培訓費。“培訓單位不能隨意增加或減少培訓課時。已收費而未按規定課時授課的,應扣減相應的課時費並退還參訓人員。”如學員自動退學,在培訓前提出退學的,培訓機構應退還全部培訓費;總課時進行到一半(含一半)以內時學員要求退學的,培訓機構應退還一半的培訓費;超過總課時一半退學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全省將嚴查培訓亂收費
記者瞭解到,我省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強對培訓收費的管理,對未經覈准擅自辦班培訓收費、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爲,一律按亂收費行爲嚴肅查處,並按有關規定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追究培訓主辦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本報記者邱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