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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羣衆利益無小事,事事都要認真辦,稍不認真就可能出大事。”從警10年來,公安大港分局勝利派出所副所長劉呈皓一直把這句話放在心上。他不斷地爲羣衆辦實事,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績,先後8次受到市局嘉獎,多次被評爲國保先進個人,並在2009年全市社區民警工作能手大比武中榮獲全市民警“工作能手”第一名。
2002年,劉呈皓走出警校,成爲一名社區民警。初出茅廬的他,要管轄6000餘人的社區,確實是個挑戰。
一次,某樓棟樓上樓下的兩戶居民因爲噪音問題發生糾紛,一家砸地板,一家敲暖氣,鬧得整棟樓的人都睡不好。劉呈皓得知此事,馬上找到兩家人,又請來全樓的人幫他們調解,成功找到了問題的癥結,化解了矛盾。
在擔任片警的4年裏,劉呈皓爲居民解決了不少這樣的糾紛,真正與居民打成一片,成爲居民的“自家人”。
2006年11月,劉呈皓調任海濱派出所警長。其間,他和戰友經過47天的艱苦蹲守,成功破獲系列盜竊電動自行車案件,追繳電瓶118塊,並順藤摸瓜處置相關案件65起,受到羣衆一致好評。
2010年4月,劉呈皓調到勝利派出所任副所長。工作崗位變了,工作重點變了,但他紮根崗位、追求完美的精神沒有變。
一次,轄區一戶人家發生火災,劉呈皓帶領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得知一名15歲少年被困火海,而消防隊員尚未趕到。眼看火勢漸大,劉呈皓來不及多想便衝進火海,半拖半抱將少年救出。當時,120救護車被堵在小區進出口無法駛入,他又抱着少年一口氣跑了200多米,送到救護車上。直到聽醫生說少年沒有大礙,他才鬆了一口氣,感覺到腿腳痠軟。
擔任派出所副所長以來,劉呈皓還主動了解公安動態,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業務能力。他先後規範完善了“接警臺賬”、“110回警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建立了案件質量專人把關、先期介入等制度,保證了案件處置質量,其分管工作質量在全分局考覈評比中名列前茅。在2011年“清網行動”中,勝利派出所抓獲在逃人員19名。同年12月,他在天津市政法系統先進評選中榮立個人三等功。
劉呈皓常說:“雖然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警察,但既然選擇了公安事業,就選擇了忠誠,選擇了無悔!”(天津政法報 王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