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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法院系統始終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積極創新少年審判方式方法,不斷推進少年審判改革,該項工作取得長足發展。
一是設置專業審判機構。少年綜合審判庭審理案件的範圍從僅限於刑事案件,擴大到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各類刑事、民事案件,形成較爲完備的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審判機構體系。二是改革審判工作方式。推行圓桌審判的方式,營造寬鬆、和諧的庭審氛圍;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心理干預;與偵查、檢察機關加強協調,開庭前對未成年被告人在家庭、學校、社會的表現進行調查;聘請婦聯、少工委、團委、教育部門等同志擔任人民陪審員,共同實施幫教感化工作;探索實施從立案到執行各個環節的“三優先、兩主動”制度,即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主動詢問當事人,主動調查取證,有效保障未成人權益。三是注重判後跟蹤幫教。建立“異地戶籍青少年幫教基地”,推行社區矯正工作。四是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識。在學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選派審判人員擔任學校法制副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