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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21日電(記者安蓓、王培偉)記者21日從國家外匯管理局獲悉,爲進一步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佈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改進和調整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簡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通知》自2012年12月17日起實施。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一是取消部分直接投資項下管理環節。取消直接投資相關賬戶開立、入賬、結匯以及購付匯覈准;取消直接投資常規業務的境內外匯劃轉覈准;取消外國投資者境內合法所得再投資覈准;取消減資驗資詢證;取消外商投資性公司境內再投資的外匯登記及驗資詢證。
二是進一步簡化現有管理程序。簡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賬戶類型;簡化資本金結匯管理程序;簡化外商投資企業驗資詢證及轉股收匯外資外匯登記程序;大幅簡化審覈材料、縮短辦理時限。
三是進一步放鬆直接投資項下資金運用的限制。放寬直接投資項下外匯賬戶開立個數及異地開戶限制;放寬直接投資項下異地購付匯限制;放寬境外放款資金來源及放款主體資格限制,允許境內主體以國內外匯貸款對外放款,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向其境外母公司放款。
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的發佈共取消了35項行政審覈,簡化合並了14項行政審覈。政策調整後,銀行在辦理直接投資相關外匯業務的職責主要有兩項:一是業務的合規性審覈,二是就相關業務辦理的數據和信息進行備案。
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調整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則:一是登記原則,取消了大部分常規性業務的事前核準,通過登記方式設定外商投資企業跨境資金流動與匯兌額度,銀行主要依據登記信息爲企業辦理跨境收支與匯兌業務;二是便利化原則,大幅取消或簡化歸併現有的管理環節,簡化企業申請材料;三是風險可控原則,通過外匯局相關業務系統全面採集與直接投資全流程有關的資金流出入、匯兌以及境內劃轉數據,進一步強化事後覈查以及統計分析預警機制,增強外匯管理的有效性及風險防範能力。
此次政策調整後,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流程得到大幅簡化並優化。根據《通知》,外國投資者在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前,到外匯局進行主體信息或者相應信息的登記後,即可在銀行開立外匯賬戶,在登記的可流入額度範圍內匯入外匯資金,開展直接投資相關的前期活動。在外商投資企業設立、運營及結束階段,外商投資企業在獲得主管部門批准後,及時到外匯局辦理了相應外匯登記(如新設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等)手續,即可直接在銀行辦理外匯賬戶開立、資金劃轉、資金購付匯等相關手續。銀行憑外匯局相關業務系統中的外匯登記信息爲企業辦理相關外匯業務,並在辦理完畢後及時、準確地在系統中備案。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