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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有證人當晚目擊被告曾展鵬(圖)與事主一同作樂,曾經“濕吻”,未幾她便嘔吐。事主當晚喝了最少9杯威士忌溝綠茶或水的飲品,醉至無力抵抗。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17歲女推銷員去年派駐電器店3星期,首次隨一班男同事消遣,大醉不醒,已婚主管稱送她回家,疑別有用心送到酒店強行性侵,完事後即丟下少女返家。該已婚主管被控強奸昨(22日)在高院受審。
被告曾展鵬(27歲)否認去年1月31日在尖沙嘴維多利亞時鍾酒店性侵現年18歲受害者。受害者任職計算機公司推銷員,去年1月13日被安排到九龍灣連鎖電器店工作,與店內任計算機部主管的被告共事。
與11名男同事外出K歌
受害者昨供稱,事發當日應計算機部門同事邀約,晚上11時與11名男同事往九龍灣MegaBo受害者唱卡拉OK,飲酒作樂。她是房內唯一女性,玩游戲時有勝有負,其間豪飲威士忌溝綠茶或水,加上啤酒,大醉至嘔吐,離開時步履蹣跚。
受害者續指,離開時近乎昏睡,由被告陪同登上的士。她說當時頭暈只想睡覺,未理會下車後遭被告帶入一幢建築物。
事後丟下受害人離開
被告帶受害者進入酒店房間後肆意淫欲,受害者憶述她抗拒,揚聲表示不願意,但不勝酒力,遭被告性侵得逞,亦有印象他迅速離開。
受害者睡至翌早9時回復清醒,發現身上衣物完好,僅外套放在床邊小桌上。她當天告知計算機公司劉姓直屬上司,劉與她會面後發現事態嚴重,陪她往將軍澳醫院檢驗,醫生發現受害者的陰道有損,有性侵跡象,並給予避孕藥。受害者稱與被告僅屬普通同事,“無感情,從未外出或午膳”。
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居於荃灣,卻不介意“繞遠路”送受害者返回將軍澳寓所。酒店單據證明被告以350港元開房,他性侵時沒用避孕套,事後獨自離開返家。而受害者翌日離開時看見招牌,方知被帶到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