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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對摩托車駕駛員進行酒精測試。
華西都市報訊(李明昭記者向鶴玲)昨日中午12點左右,一輛號牌為川FAX661的兩輪摩托車行駛到成都東客站附近時,被成都交警三分局五大隊民警攔下檢查,結果發現逾期未年審。民警對駕駛員黃某依法進行了處罰,隨後黃某駕車離去。
下午2點左右,黃某再次騎著摩托車回到東客站青衣江路,找到民警理論,『為什麼要給我開罰單,要處罰我?』民警發現黃某滿嘴酒氣,於是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濃度為70㎎/ 100ml,屬於飲酒駕駛。原來,黃某沒想通被處罰的原因,於是借著午餐時的酒性駕車返回,找民警要說法。因酒駕,黃某被罰款20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圖片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