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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02版)
在今年美國大選投票日當天,位於加勒比海的波多黎各就“是否改變以及如何改變與美國的關係”進行公投。結果顯示,多數投票者贊成“加入”美國。
長期作爲“二等公民”
1898年,波多黎各結束了西班牙殖民統治,其土地被割讓給美國,自此以後成爲美國的自治領地。作爲美國領地,波多黎各的軍事防禦由美國負責,波多黎各人也有服兵役的義務,但他們不能在美國總統大選中投票,在參議院沒有代表,在衆議院僅有有限的幾名代表,一些波多黎各人曾抱怨稱自己就像美國的“二等公民”。
他們雖然也向美國聯邦政府繳納相關稅款,但享受的社會保險待遇遠不及美國50個州和華盛頓特區的公民。因此,“身份”問題一直是波多黎各人的心頭病。在歷史上,波多黎各曾多次就其地位進行公投,最近一次是在1997年,均否決了作爲美國第51個州加入聯邦的議案。
多數人支持“入美”
當地時間11月6日,波多黎各進行了第四次公投。在第一輪中,波多黎各人就“在與美國關係上是否想改變現狀”進行投票。在參加投票的人中,54%的人支持改變關係。隨後,波多黎各人就如何作出改變進行選擇,有“成爲美國一州”、“擴大自治權”和“完全獨立”三個選項供投票者選擇。在此輪投票中,只有130萬人進行了投票,其中,有61%的人(80萬左右)希望成爲美國第51個州,約33%希望擴大自治權,而僅有5%的人贊成完全獨立。
結果公佈後,波多黎各島內支持加入美國的一派歡呼雀躍,他們認爲成爲第51個州會有助於波多黎克的經濟發展、改善生活品質,並降低失業率。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多數波多黎各人轉變立場,投票支持加入美國,也是出於經濟上的考慮。
但是,波多黎各內部對於此次結果的有效性也有頗多質疑。該島一個主張擴大自治權的組織領導人羅德里格斯說:“有50萬人在第二輪投票中沒有進行選擇,我很關注他們的意見。這些人加上那些支持獨立和擴大自治權的人,事實上超過了支持加入美國的人數。這意味着大多數人反對成爲美國的第51個州。”
還需美國國會批准
根據《美國憲法》第四條,美國國會有準許新州加入聯邦的權力,只要新州是一個共和政體,且“完全地信賴和尊重”原有各州的公共法案和司法程序。依據《1802年俄亥俄賦權條例》的先例,現在美國若接納新州,需由國會通過賦權條例,賦予新州立憲權,並說明國會對該州加入聯邦的要求。波多黎各的公投結果也將提交給美國國會。
一些媒體指出,在經濟疲軟的當下,美國國內有許多人反對波多黎各加入美國,因爲波多黎各400萬人口的加入,將意味着更多社會福利的支出。此外,國會內部保守派勢力也對波多黎各的加入持反對和質疑態度。他們擔心波多黎各的加入會影響美國的團結,在美國內部製造一個“北愛爾蘭問題”。編譯整理新報記者喻滿意
美國曆史:
一部聯邦與州權力鬥爭史
美國是實行聯邦制的國家。美國的歷史就是一部聯邦(中央)與州(地方)政府權力鬥爭的歷史。美國的州先於國誕生。獨立戰爭期間, 13個殖民地成立共和州。那時的美國人其實並無他們是“美國人”的概念,只認爲自己是某一州之人。
鬆散的邦聯1781年,大陸會議批准了《邦聯條例》,美國纔開始從地方政府聯合組成邦聯。1787年,美國製定了第一部成文憲法,憲法規定美國實行聯邦制,決定建立一個比邦聯國會擁有更多權力的中央政府。
二元聯邦制從1789年到20世紀30年代,美國的聯邦制被稱爲“二元聯邦制”,原因是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彼此獨立,各自行使權力,各自負責,互不干涉。
合作聯邦制這是美國在20世紀30年代到70年代實行的政治模式。這一政治模式是美國聯邦權力不斷擴大,各州政府權力不斷縮水的表現。
“新聯邦主義” 1969年,尼克松總統提出還權於州,還政於民,實行“新聯邦主義”,改變新政以來聯邦集權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