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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近日,中國航空運輸協會接連對四家貨運公司開出"罰單",註銷了圓通、韻達、匯行、啓昊四家公司的二類航空貨運代理資質,並請各航空公司終止相關合作,不承運其攬收貨物。
之所以開出這一罰單,源於今年10月22號南航CZ6524航班在遼寧大連落地後發生的貨物燃燒事件。上述四家公司的瞞報、謊報行爲險些釀成惡果,他們也爲此付出代價。但是這個代價到底有多大?僅僅吊銷資質,是不是就能在日後保障空運安全呢?
10月22日,南航CZ6524航班在遼寧大連落地後發生了貨物燃燒事件。負責這一事件調查的大連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劉鐵表示,自燃發生在卸貨以後,罪魁禍首是一盒發自浙江某戶外用品店的禁運危險品——耐風火柴。
劉鐵:我們接到報警以後趕到南航貨運倉庫後邊,火已經滅了,已經隔離了起來,我們對貨物進行了檢查,發現是一個小紙殼箱,鑿了兩個洞,把裏頭的內容物拿出來是戶外火柴,經過碰撞擠壓自燃了。
經調查認定,這一事件的三個責任主體韻達、匯行和啓昊在層層轉交的過程中,都沒有向貨主盡到危險品運輸告知的義務。就此,中航協11月7號發佈事件處理通報,註銷了他們航空銷售代理公司的資格認證。
而進一步調查中發現,在同樣一個航班中,還有2宗含有鋰電池物品的實際託運人爲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因爲其沒有對這些貨物按照操作規程驗貨、分類,導致謊報爲普通貨物的危險品交運航空公司,圓通也因此遭到相同的處罰。
中航協副祕書長段開洪今天接受採訪時說,除了吊銷資格,有無進一步的處罰得等其它相關部門的決定。
段開洪:代理託運人謊報、瞞報的事件前段時間也陸續發生過,這一次是比較嚴重,因爲航協主要是管理單位不是一個有處罰權力的執法單位,真正處罰權是工商或公安,如果影響大的事故那就不是由我們航協來管,應該由公安或司法部門來管。
段開洪透露,從23號開始,中航協已經會同相關部門開始了爲期兩個月的針對貨運銷售代理的全國範圍安全整頓,上述四家公司作爲反面典型,重獲相關資格尚無時間表。
段開洪:目前的話我們還沒有準備,因爲我們想在全國的貨運代理當中形成一個概念,違章違紀的一個成本,下一步跟工商、公安商量以後,檢查合格以後,是不是重新爭取我們下一步再研究具體的措施。
對此,圓通集團副總裁王金龍今天接受記者獨家採訪時表示將虛心接受處罰、內部也將進行整改,但是有關圓通的空運業務將收到巨大影響的說法並不屬實。
王金龍:實際上註銷的是我們航空貨運的二級資質,我們圓通速遞的快遞物流的業務是正常的進行。
韻達公關人員也向記者做出類似表態:承認問題,但對業務不會有太大影響。在快遞物流諮詢網首席顧問徐勇看來,即便是航空貨運代理業務,也可以通過再代理的方式實現,但是這件事情的背後,是航空快遞運輸的快速發展帶來的巨大安全隱患,無論是提高民衆意識、還是增強安全機制,表面的吊銷執照,應該只是工作的一個起點。
徐勇:經過了快遞公司安檢,也經過機場安檢了,這說明現在技術力量已經不能適應,快遞物流貨物品種很多,比方說一包可能有一千件,疊加在一起的話對安檢來說可能有一定的難度,我建議應當建立航空快遞運輸標準,儘量去分類去識別,同時應當加強對安檢技術手段上的更新和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