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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網上幫辦楊增亮即時播報河北省戶籍的王女士日前向本欄目諮詢,他與天津SOS兒童村的一位孤兒結婚後欲生二胎。計生委表示,該情況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據河北省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王女士介紹,她的丈夫原爲天津SOS兒童村首批孤兒,兩人婚後欲生二胎,諮詢有關政策及所需要辦理的有關手續。
經本欄目與天津市計生委聯繫,對方表示不便就該情況進行答覆,建議王女士親自向計生委諮詢。昨日(11月21日),王女士向天津市計生委諮詢了有關問題。王女士從市計生委瞭解到,她和丈夫的現有條件不符合天津計劃生育生產二胎的政策。若王女士日後將戶籍轉入天津也只能遷爲非農戶籍,同樣不符合有關政策。
隨後,本欄目記者就該情況查閱了《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根據該條例第四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流動人口、現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本市居民,其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由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管理,以現居住地爲主。
另據第十六條內容,夫妻雙方或者女方爲農村居民,針對部分情況也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根據王女士的情況,即使她將戶籍轉入天津也不屬於農村居民,不符合本條規定,有關孤兒是否算作獨生子女的問題,記者未在該條例中查閱到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