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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劉向飛)多年前好心收養女兒,不想成年後不孝敬父母,反而經常回家要錢要物,煩擾老人的正常生活。夫婦倆不堪忍受,將養女告上法庭要求與之解除收養關係。日前海淀法院判決解除了梁姓夫婦和樑某之間的收養關係。
多年前,北京的梁姓夫婦在醫院收養樑某,將其當做自己的女兒撫養長大。梁姓夫婦對樑某生活和學習各方面都付出很大努力和心血。在樑某成年以前,雙方關係較好。但自樑某成年後其與養父母之間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在一起。
後經雙方協商後,共同簽署瞭解除養父母子女關係的文字材料。但樑某仍實施謾罵等使雙方關係惡化的行爲,梁姓夫婦忍無可忍將樑某訴至法院,並表示不要求樑某支付贍養費等,只要求解除收養關係,平靜生活。
樑某經法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最終法院經審理後認定,解除梁姓夫婦與樑某之間的收養關係。
法官就此提示,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雙方雖簽署了相關文字材料,但樑某並未忠實履行其義務,此種情況即協議無法履行,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收養關係。J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