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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一名女護士在行車紀錄器中發現,先生在講電話時稱對方“老公”,買了潤滑液行房卻不曾使用,懷疑先生是同性戀;去年又發現先生有治療梅毒的藥物,護士到醫院檢查,發現自己也得到梅毒,先生才坦承自己是同性戀,有梅毒與艾滋病。臺中地方法院判準離婚,老公須賠100萬元(新臺幣,下同)。
去年12月間,女護士無意間在行車紀錄器上發現,先生在與一名男性友人通話時竟稱呼對方“老公”;且發現先生與男性友人蔘加公司旅遊期間,到藥妝店買潤滑液的單據,但她與先生行房從未使用過潤滑液,才驚覺先生是同性戀。
女護士還發現,先生曾到泌尿科診所看病,藥品列有治療性病的藥物,懷疑先生得性病,護士趕緊到醫院檢查,確認得到梅毒後,女護士告訴先生,並要求到醫院檢查,先生這才坦承是同性戀,不但感染梅毒,還有艾滋病。
女護士又驚又氣,經檢驗她雖未感染艾滋,但先生既是同性戀,明知有艾滋病,還與她進行性行爲,傳染梅毒給她,讓她遭受嚴重打擊,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要求賠償500萬元精神撫慰金。
法官審酌,艾滋病爲不治惡疾,護士先生在婚前不僅隱瞞感染艾滋,婚後與妻子進行危險性行爲,完全漠視妻子的身體健康,導致妻子在6個月的艾滋病觀察期間備受煎熬,判準離婚,且須支付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女護士的老公也涉觸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相關規定,另被臺中地檢署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