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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常健從公司早已離職,但證件未交,一男子持在原公司辦理的早已過期的2011年度“登輪許可證”登外輪聯繫業務,被南疆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查獲。
11月26日下午,南疆邊檢站執勤民警在對停靠於港區的巴拿馬籍“太陽寶石”輪檢查時,船上一名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經詢問,該男子張某以前是天津港碼頭公司工人,在碼頭公司工作期間,公司爲其辦理了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有效的長期“登輪許可證”。2011年7月張某離職,但並未將長期“登輪許可證”交還原單位。離開原單位後,張某仍然持這張長期“登輪許可證”在碼頭從事外輪船舶服務相關業務。證件過期後,他仍抱着僥倖心理,在未辦理2012年度長期“登輪許可證”的情況下,繼續使用該證件。
瞭解情況後,南疆邊檢站將其過期證件沒收,並根據出入境管理相關規定對其進行了相應處罰。
邊檢機關提醒廣大市民,嚴禁持用無效、塗改、僞造證件登輪,申請登外輪從事船舶服務相關業務的,需到碼頭附近的邊檢機關辦理“登輪許可證”,申請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或駕駛證原件及單位介紹信即可,不收取任何費用,切不可抱僥倖心理違規登外輪。